中新网10月28日电 近日,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缓刑。
中国法院网报道,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3月初,中共藁城市市委、市政府派工作组到贾庄村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遭到董小雪、杨小保、孙军立、高全志、高根海、刘月珍、张丑娃、朱金栓、高建社、杨春瑞(后三人另案处理)等人的反对,预谋组织煽动群众阻止调整分地,并进行了组织分工,以董小雪、张丑娃为领导、组织、策划。杨小保、孙军立、高全志、高根海等人为骨干,刘月珍积极参加。
2004年5月21日9时许,杨小保、高全志、孙军立、高根海伙同高建社、杨春瑞纠集反对分地的数百余名群众,聚众冲击、围攻贾市庄镇政府,长时间把市、镇领导围堵在办公室里,要求废除分地方案,起哄闹事,拒不退出,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1时,致使贾市庄镇政府及工作组无法正常工作,且非法限制市、镇领导的人身自由长达14个小时。张丑娃在围攻过程中,提出反对分地方案,与市、镇政府领导谈判达一小时。
2004年6月23日9时许,杨小保、孙军立、高根海伙同杨春瑞、高建社又一次纠集反对分地的数百余名群众冲击、围攻贾市庄镇政府,谩骂政府工作人员,起哄闹事一直持续到中午12时,致使贾市庄镇政府及工作组无法正常工作。
2004年7月13日9时许,杨小保、孙军立、高全志伙同杨春瑞、高建社再次纠集反对分地的数百余名群众冲击、围攻贾市庄镇政府,围攻、侮辱、谩骂政府工作人员,在镇政府内聚众起哄闹事,一直持续到中午12时,致使贾市庄镇政府及工作组无法正常工作。刘月珍在以上三次冲击、围攻贾市庄镇政府过程中,积极参加围堵市、镇领导的办公室,侮辱、谩骂政府工作人员,且还对藁城市公安局贾市庄镇派出所民警进行围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董小雪、杨小保、张丑娃、高全志、孙军立、高根海、刘月珍组织、策划、指挥和积极参加聚众强行侵入贾市庄镇政府机关,致使政府机关工作无法进行,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政治利益,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和严重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被告人董小雪因有自首情节从轻减轻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杨小保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张丑娃犯因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被告人高全志、高根海、刘月珍、孙军立分别被判处二年至一年缓刑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张丑娃、高全志、高根海已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