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8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日前成立了负责反垄断立法及其相关工作的反垄断调查办公室,该办公室主任尚明最近表示,制定反垄断法对于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尚明还说,制定反垄断法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公平竞争的需要。当前经济生活中垄断现象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意义上的市场垄断行为,如订立协议固定价格、限制产量、划分市场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二是实行国家管制或带有自然垄断特点的领域和行业利用行政权力并通过市场方式形成垄断。此外,地区封锁或保护现象也很严重。垄断行为会压抑经济发展的活力,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抑制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运行机制。
制定反垄断法是促进企业尽快形成规模经济和提高竞争力的需要。当前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一些企业未形成规模经济与一些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市场的现象。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途径,除了实施大公司大集团发展战略,发展规模经济,尽快提高竞争力外,就是通过制定反垄断法,促进和保障各类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发展壮大,同时防止企业形成较大规模后产生垄断窒息竞争,进而促进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并为之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行政性垄断和经济性垄断,现行法律缺乏系统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因此,制定反垄断法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需要。
制定反垄断法是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需要。从国际上看,通过反垄断法确定一国竞争政策的做法相当普遍。反垄断法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被称为“经济基本法”,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制定了反垄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