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已申请“翠花”演出类商标 制片人请田有良自重

2004年10月27日 09:44

  中新网10月27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第四版《翠花,上酸菜》剧制片方发表声明,称第一版《翠花》投资人和制片人刘艳拥有第一版《翠花》剧的版权,田有良不过是挂名导演,并且,之前田有良以《翠花》姐妹篇的名义宣传自己导演的《麻花》,他是没有权利这样做的,请他自重。

  10月14日,第四版《翠花系列剧之快乐六人行》的制片方申请将“翠花”演出类商标注册,注册结果将在两年内下来。之后,《翠花》的第一版导演田有良表示,自己拥有《翠》剧的导演天然著作权,新版《翠花》是赝品。(记者刘子龙)

:站内检索:
关健词1:
关健词2:
标  题: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