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7日电 昨天,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判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文革、李永开、魏东衡、朱峰、肖伟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告人沈黎明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
长沙晚报的消息说,2003年11月3日,衡阳市珠晖区衡州大厦突起大火。衡阳消防官兵130余人和4个专职消防队的50余名消防队员先后赶赴火灾现场,将楼内尚未撤离的居民一一背出或转移,400多名居民无一伤亡。当天上午8时30分左右,大楼突然发生坍塌,20名消防官兵壮烈牺牲,15名官兵及工作人员受伤。
火灾事故发生后,专家鉴定组作出的鉴定结论认为,衡州大厦的业主、施工及设计方违反有关法规,严重降低了工程质量标准,大大降低了其抗灾害能力。火灾是坍塌的外部诱因,而建筑物在设计和施工方面的严重工程质量隐患,则是造成大面积坍塌的内因。
2003年12月21日,衡州大厦开发商、永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革被当地警方逮捕。
在昨日的庭审中,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犯罪的衡阳永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革、副董事长李永开,原江东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员魏东衡,衡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助理工程师朱峰、工程师肖伟,及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衡阳永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沈黎明等6名被告人接受了法庭的讯问。
在公诉人员宣读完长达10多页的起诉书后,李文革开始对“11.3大火”表达了他个人的看法:“我对去年11.3大火中牺牲的烈士表示沉痛的哀悼,对他们的家属表示慰问,对灾民表示同情。”但李文革认为自己并不构成犯罪:“作为一个投资者、开发商,我也是一个受害者……虽然有一些项目违规,手续不全,但得到了补办。”李文革说,他还有大量的财产在该大厦,这次事件让自己损失很大,命运也受到打击。
据悉,此案预期审理3天。
另据了解,衡州大厦的旧址原本打算为20位死难的消防官兵建造一座纪念碑。当地消防部门和民政部门已经做好了纪念碑的设计,但什么时候会动工,目前不得而知。
此外,据“11.3”大火中最早赶到现场并负伤的原衡阳晚报记者李凌介绍,去年大火中受伤后,他的腰椎里就遗留下一块2厘米的骨片,现在一用劲就感到疼痛,必须用东西顶住才能止痛,给自己的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如果以后有事,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我保留对李文革进行索赔的权利。”李凌这样表示。
在“11·3”火灾事故中受伤最重的衡阳晚报记者杨帅,目前正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行康复治疗。据悉,杨帅也决定向衡阳市珠晖区法院提出民事赔偿起诉。杨帅的父亲介绍说,杨帅自去年受伤以来,花掉的医疗费已有40多万元,这笔费用是由市政府和报社支付的。而杨帅下一步的治疗费用,杨帅父亲表示将依靠法律:“至于到底要求赔偿多少,我们还没有正式向法院起诉,因此不便透露。但可以肯定的是,会远远超出40多万已经花掉的医疗费用。”
据了解,还将有100多住户及个人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其中包括20名消防烈士的家属和衡州大厦的几十家住户。
从衡阳市消防支队传来的消息还说,日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向该支队全体官兵赠送了每人10万元、共计32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亡保险。(李广军金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