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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以来,珠三角劳资冲突频发。外来工们开始选择更为激烈的方式表达不满。但遗憾的是,他们常常难以找到合法的、公正的诉求管道。冲突的代价不仅由工人们付出,资方、政府和整个社会都是输家
8月25日上午10时,广东省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大朗分所。
瘦瘦小小的陈琳(化名)与她的4名男性工友在临时法庭内的被告席上站成一排。
陈16岁,去年借用别人的身份证进入兴昂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时,只有15岁。由于她尚未成年,这是一次不公开审理。
被告中年龄最大的陈南柳也只有23岁。由于卷入一场工人骚乱,他们被控以共谋的方式犯下“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能面临着三至七年的刑期。
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的高智晟等6名律师为被告提供了法律援助,并一致作了无罪辩护。
20天后进行了另一次审判,兴昂鞋业的姐妹厂兴雄鞋业的5名工人(包括一名男性未成年人)因卷入另一次骚乱而受审。
从3月到4月,拥有3万多名工人的兴昂国际有限公司旗下的5家鞋厂中,有4家发生了骚动,数千名工人卷入其中。
喧哗的发薪日
9月24日,星期五,天色已黑,东莞市长安镇霄边村,兴昂鞋业公司依然灯通明。
20点30分,机器轰鸣渐息,一股股黄色的人潮从巨大的厂房中涌出。20分钟后,人流消失在厂区另一端的宿舍群内。23点,宿舍熄灯。
这是兴昂鞋厂工人们的典型一天。每周6天,7点半上工,持续到20点半,其间有两次共约1小时45分钟的吃饭时间。
但4月23日晚上11点半,巨大的喧哗声却让陈南柳无法入睡。
兴昂鞋厂拥有3000多名工人,80%都住在宿舍里,此时他们发出的叫喊和口哨声,声势惊人。
这一天是发薪日,大部分工人已得知,他们的工资将比以前少大约50至100元。他们叫喊着要求“提高工资,改善伙食”。
脸盆、水杯、鞋子等从楼上雨点般落下。“女孩子的叫声特别突出,”一位目击者说。女工占该厂员工总数70%。“她们高声骂着男同事没种,不敢像兴雄厂那样闹。”
两天前的4月21日是兴雄的发薪日,因为同样的原因,上千名兴雄工人在厂内闹事,打砸机器设备,并推翻汽车和电话亭,造成了135008元的财物损失,亦有管理者受伤。
兴雄的先例和女孩们的叫声刺激了男工们的勇气。他们走下宿舍楼,向操场聚集。
陈南柳说,他跟着人流往前走,在喧闹中兴奋起来。这位有着两年工龄的斩断工与工友们一起,拿起劳动用的斩刀,砸烂了车间、宿舍、汽车的玻璃,参与推翻小货车,随后冲进福利社抢了6瓶矿泉水和两包香烟。
当天晚上,经检方认定所发生的事情包括:工人们冲进车间,打砸并推翻机器;冲进办公室,砸烂电脑和办公设备;取下灭火器,四处乱喷;砸碎厂房、食堂及宣传栏的玻璃;冲击福利社,哄抢食品;推翻汽车并砸烂玻璃…………
防暴警察和工厂的30多名保安,无法控制数以千计工人的骚动,直到3个小时后疲惫的工人们留下一片狼藉和153534元的厂方财产损失回到宿舍。
谁是共谋者
事发后,两个厂上百名工人受到警方调查。他们是根据现场录像、保安举报和员工间互相揭发而被挑选出来的。事发后,厂方张贴告示,要求员工举报闹事者,知情不报者将受到处罚。
兴昂还开除了23名工人,据称兴雄更多。一位调查者估计,事后整个集团有近千名工人被开除、逃跑或辞职。
最后,有10名工人站在了被告席上。他们开始是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最后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起诉。
检方指控他们“带头煽动员工闹事,后致员工集体……进行不同程度的毁坏”。
高智晟说,检方指控被告是共谋犯罪,如果这一指控成立,他们需要为整个破坏事件负责。
但律师们说,工人们的行动是自发的,检方没有证据证明有人起到了策划、组织或带头作用。“他们并不是事情的起点。”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的唐荆陵说。
高智晟说,被告只应为其个人行为负责,而无须为数千名工人的“集体行动”承担罪责。而每个人行为造成的后果,也未必能达到最低的量刑标准。
兴昂和兴雄骚乱,只是一个月前兴昂国际有限公司旗下另外两家工厂工人抗议事件的延续。
事后,一些管理者和工人向调查者承认,兴昂和兴雄的骚乱是可以预见和避免的,因为伏笔早已埋下。
骚乱的起点
工资和工时是四个厂连环闹事的共同诱因。
长期以来,兴昂国际旗下各厂均实行60小时工作制,每周6天,每天10小时。
普通工人基本工资450元,这是劳动法规定的每周40小时工作的报酬,也恰好是东莞法定最低工资。
除去必须的开支——每月150元伙食费和48元的住宿费,仅余252元。
要拿到更多的钱就必须加班。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他们8小时外的加班可获得1.5倍的报酬,周末加班2倍。如果每周工作60小时,一般月薪在700元以上。
但是,在全球范围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潮流中,那些著名的客户,如耐克和锐步,日益要求它的制造商减少工时。耐克要求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在此压力下,兴昂开始尝试让工人每月的休息日从4天增加到6天,“我们希望工人们过得舒服一点。”阙如昕,兴昂国际有限公司企业社会责任部经理说。
不过,厂方并不打算为工时减少支付代价。它承诺工资不减,前提是工人必须生产出同样多的东西。
事实上,工人后来拿到钱平均少了100元。厂方将此归咎于工人效率并未提高,而工人说,工厂的出货量并未减少。100元,正好相当于减少的两个周末加班日的报酬。
“我们忽略了另一个问题,100元对于工人很重要。”阙如昕说。对于那些来自农村,漂泊异乡的打工仔,挣钱几乎是他们全部的使命。
3月19日,是兴昂国际有限公司旗下兴莱和兴鹏两个厂的发薪日,也是兴昂系列骚乱的开始。但其结局与后两次事件截然不同。
当天晚上,数百名(也有调查者称是2000名)参与抗议的员工派出代表与厂方进行了谈判,其要求基本得到了满足:包括提高工资、改进伙食和禁止打骂工人。没有警方介入,也没有人受到追惩。
他们的成功对兴雄、兴昂的工人们是一次鼓励。但是,管理层决心不让类似的事件再度发生。因此在一个月后,兴昂和兴雄的工人因同样理由发难时,厂方不再妥协。
事情发生后,广州一家NGO的人士指出,像耐克、锐步这样的品牌不希望自己的鞋与劳资纠纷联系在一起,他们集体向兴昂施加了压力,但似乎并没有撤销或减少订单。
压力下的兴昂集团似乎做了一些改善。阙如昕说,员工中成立了互助小组,以更好地与管理层沟通。更为实际的,工人们的收入恢复到以前的水平。
兴昂的一位工人证实了这一点,但他说,与此同时工时也恢复到了每周60小时。
一触即发的劳资冲突
采购商要求减少工时与工人要求加班挣钱的冲突,是骚乱的起因,而制造商夹在中间左右为难。至少东莞台商协会负责人是这么认为的。但是,这并不是真相的全部。
兴昂国际有限公司,1991年由台湾迁至东莞时,雇工仅千余人。
到2004年,它雇佣着3.5万名工人,每年为锐步、耐克、TINBERLAND、CLARKS、MEWBALANCE这样的国际品牌生产着近3000万双鞋,价值超过30亿元人民币。
一位调查者指出,兴昂的薪资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在东莞的同业中尚是处于中等以上水平。比如,每个工人每周可分得两个苹果,企业每月花费32万元。
因此,东莞的一些鞋业同行惊异于骚乱会发生在兴昂身上。而深圳一位劳工专家说,兴昂事件,只是珠三角劳资关系日益紧张的一次必然爆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一份报告显示,12年来,珠三角民工的月工资只提高了68元(兴昂一位员工称,与7年前他进厂时相比,普通员工底薪从350元提高到450元)。与此同时,一斤猪肉或一斤大米的价格已涨了3倍以上,公务员的工资也涨了5倍以上,东莞的GDP则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着。相较之下,外来工“实际工资水平的提高停滞不前甚至有所下降”,那份报告说。
不仅是收入,工作环境、生活质量、人身待遇,较之以往不能说没有改善,但显然没有与社会同步前进。事实上,外来工一直被排除在当地社会之外。
在东莞的平均每平方公里土地上,都站着至少2000名外来工。但他们从来只是被视为创造GDP和利润的机器,而不是这个城市的一员——虽然大多数财富出自他们之手。广东一家媒体驻东莞记者站负责人说,在这里,“他们没有事业,没有家庭,没有生活,没有未来”。
另一方面,劳资关系不睦与东莞乃至珠三角的经济模式有关。由“三来一补”起家的东莞,实际上是“高技术产品,低技术制造”。“企业只赚一点‘人工钱’,也就是靠压低工资、减少改善劳动条件的必要投入实现低成本,以此赚取利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报告说。
长期积怨,使得外来工与企业、政府间关系紧张,“他们(对企业和社会)普遍有一种报复心态。”一位劳资关系的研究者说。
他举例说,在兴昂和兴雄骚乱中,工人们没有领袖,没有代表,没有组织,也没有具体要求,也没有得到任何承诺。几乎是一哄而起,又一哄而散。
“这是一次集体的非理性的发泄”,这位研究者说,在长期受到压抑的情况下,工人们的毁坏行动更像是一次报复,对工厂,对机器,对老板。
高智晟亦在其辩护词中指出,被告因工资削减而对生存的担忧,以及劳资关系的制度性不平等,劳资矛盾解决渠道的不畅,以及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功能性缺位,是工人们发生“不适当行为”的更深根源。
劳资和谐也是竞争力
一位身在深圳的劳工关系研究者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工人激烈抗争的事件,在珠三角,尤其是东莞和深圳两地,日益增加。而2004年以来“特别突出”。仅千人以上的集体事件就有二三十起。而工资过低、超时加班及恶劣环境是不变的主题。
近在10月6日,深圳一家港资电子厂,工人不满工资长期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而走出厂门抗议。据称有三千工人参与。
这位曾亲自调查其中一些事件的专家分析,工人没有自己的利益代表和诉求渠道,使得劳资矛盾极易失控。他说,如果像兴莱和兴鹏事件那样,有工人代表或组织与资方谈判,有序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则未必会酿成恶性的局面。
但正如东莞多数台资企业一样,兴昂没有建立工会,也没有工资集体谈判制度。
“农民工正在挑战现行体制和观念,”这位学者说,“我们原来害怕工人组织起来。但实际上,没有组织可能比有组织更危险。无序的力量更容易失控。”
他说,应该允许工人组织起来合法有序地表达诉求,让他们明白基本的规则,包括如何表达不满,如何进行谈判,也包括如何对企业和社会尽义务。
政府和资方都要转变观念。广州一位劳工权益NGO的负责人说,在劳资关系中,地方政府更愿意倾向于资方,在他们看来,尽可能低廉和“安全”的劳动力,是地区竞争力的核心。而一旦工人闹事,他们更愿意“惩一儆百”,以维护工厂秩序和社会稳定。
但这位专家指出,和谐的劳资关系,才是企业竞争力和地方投资环境的重要部分。他说,频发的劳资纠纷,不仅影响企业生产,也削弱其国际竞争力。对政府来说,不仅危及当前社会稳定,从长远来看,作为一个群体,外来工对雇主、政府、社会的积怨,将是中国社会和谐的重大隐患。
因此,劳资冲突中,工人多数情况下是首要的受害者,但企业和政府也不是赢家。
稿件来源:《中国新闻周刊》作者唐建光(发自东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