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 台 湾 | 华 人 | 科 教 | 图 片 |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产经资讯 |专 稿 |出 版 |广告服务|演出信息| 心路网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国税总局:明年一月起 欠税单位及个人将被公告

2004年10月26日 13:51

  中新网10月26日电 据央视国际消息,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公布了《欠税公告办法》,根据这个办法,明年1月1日起,拖欠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在各种场所予以公告。

  该《办法》规定,明年1月1日起,税务机关应当在办税场所、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欠缴税款情况。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季度公告一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的,每半年公告一次;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欠税户,随时公告。

  但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欠税公告代替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等法定措施的实施。对于税务机关不公告或者应上报不上报,给国家税款造成损失的,上级税务机关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编辑:张磊】
:::相 关 报 道:::
·国税总局要求打击欠税与骗抵税款等违法行为 (2004-08-31)
·国税总局要求推行欠税催缴制度 将建立欠税档案 (2004-06-17)



  打印稿件
 
:站内检索:
关健词1:
关健词2:
标  题: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