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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足球领域,纯洁的竞争环境只能来自商业与权力互相隔离的制度安排:让商业的归商业,让权力的归权力
北京国安引爆中超危机,一方是国安的强硬,一方是足协的尴尬,两者对峙数周后,人们也许终于看到了中国足球走向根本性制度革命的一丝曙光。10月17日晚,大连实德的掌门人徐明抢在次日的中超委员会会议之前公布了13份文件。
这些文件是重建中超的纲领性文件,它要求政企分开,中国足协将联赛产权归还给联赛的各俱乐部,包括联赛所有权、联赛管理权、联赛经营权、联赛监督权。
在足球号称职业化已经十几年后,中国的足球事业却仍然姓“官”。能够证明这一点的,就是《中国足球协会章程》,该章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国足球协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足球运动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惟一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多么奇怪的一件事情,一个“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却竟然能够在自己的章程中宣称自己是“惟一的全国性的”,是从事足球运动的垄断性团体。
根据常识,只有政府拥有设定垄断的特权。因此,除非中国足球协会自认为、并且被政府承认可以行使行政性权力,否则,一个普通的社会团体法人恐怕是无法这样定位自己的角色的。
《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第二条第二款又规定,中国足球协会“接受国家体育总局……的业务指导”,仿佛它真的是一个普通的社团法人。不过,天下所有人都知道,中国足球协会和直属于国家体育总局的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其实就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根据惯例,中国足球协会的官员,是由体育总局任命的,他们属于名符其实的行政性“官员”。
就是这样一个具有充分行政色彩的机构,十几年来却管理、实际上是直接经营着纯粹商业性的足球联赛。中国足球界的种种怪象、乱象,大多与这种扭曲的制度框架本身有直接因果关系。
足球联赛商业化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足球说到底不过是一种游戏、消遣项目,国家没有必要花费金钱养活足球运动员。事实上,足球俱乐部完全可以依靠市场运作活得很好。尽管国有企业卷入足球联赛,曾经把国有企业财务软约束、效率低下、管理混乱等等痼疾带入足球圈中。不过,大体说来,俱乐部层面上已经能够按照市场逻辑运作。
然而,多年来,足球协会却利用自己的垄断性权力控制联赛。足球协会既是联赛的组织者、经营者,又是管制者,游戏怎么个玩法,完全是自己说了算。一旦行政性权力卷入纯粹的商业活动中,当然会把足球联赛搞得乌烟瘴气,不管它叫甲A,还是叫中超。
从俱乐部方面看,商业逻辑被权力扭曲,各个俱乐部争相玩弄邪门歪道;从足协角度看,其管制性权力的公正性也被利润法则腐蚀而几乎完全丧失公信力。于是,联赛最终走向濒临崩盘的局面。
足球联赛的游戏要想继续玩下去,必须来一场制度革命。
有消息说,国家体育总局将在今年年底对足球、篮球和排球三大球的管理机构作出重大调整,中国足球协会也即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篮球管理中心和排球管理中心都将从国家体育总局的42个直属机构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民间组织。
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仅此是不够的。中国足球协会确实应当变成独立的民间组织,但假如它成为民间组织,就不应当再自封为“惟一的全国性的”,也不应当再具有行政性权力;退一步说,即使它仍然是“惟一的全国性的”,也不应当自己直接充当联赛实际上的主办者。一个标榜为“非营利性”的组织,不应当掺和联赛这样的纯商业性活动。它的恰当责任是从事与足球相关的一切非商业性活动,这是由它的章程规定的,它的性质决定的。
商业性活动则应当留给各俱乐部自己去做。假如人们承认足球联赛是一个纯粹商业性活动,那么,就让那些以追求利润为目标的俱乐部自己按照商业法则玩真正的商业游戏,让各俱乐部自行成立真正的职业大联盟,是赚是赔,自己吆喝去。目前大连实德的徐明已经提出了相当具体的方案。
对于这些方案是否可行,外人无由置喙。重要的是重新安排足球管理、经营的制度框架。国家体育决策层应当认真考虑,在足球领域,如何厘定权力与市场的界限,如何定位中国足球协会的角色。就跟一般商品与服务市场一样,纯洁的竞争环境只能来自商业与权力互相隔离的制度安排:让商业的归商业,让权力的归权力。
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足球协会和体育管理当局似乎不愿面对这样的革命性改革方案。足球协会牵涉到巨大利益,自我革新的可能性自然很小。另一方面,就像其它领域一样,特殊利益集团可以要挟主管部门,体育管理当局恐怕很难明智地思考足球制度改革的可能性。足球乱局仍将持续一段时间。那么,我们何时才能看到一个权力与商业互相分离、而以法治来调节的足球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