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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撞车诈钱财 上海有人利用新交通法“致富”

2004年10月23日 11:15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竟让个别不法分子找到了“致富捷径”。利用相关法律规定,一些不法分子故意“以身撞车”,进而诈骗赔偿,这种新型的犯罪手法近来开始在申城蔓延。

  案例一:低速行驶遇意外

  上海某建筑设计院的陈先生近日遇到了一件蹊跷事,这天他驾驶桑塔纳车上班,与往常一样,已有6年驾龄的陈先生只把车开到时速5公里左右,快到单位门口时,陈先生看见前方右侧出现几位行人。突然,“意外”发生了,一名外地女子高声喊停陈先生的桑塔纳。车后方,一名外地女子捂着左手哀叫不止,另一名外地女子则指着陈先生大叫“撞人了。”陈先生一脸诧异地走下车。外地女子表示,陈先生的车在经过时右侧反光镜撞到了她的左手,要陈先生送“伤者”去医院,要不就赔钱。此时,“伤者”还振振有词地搬出了新交通法的规定:“你机动车撞了我,就算是我们乱穿马路不对,你也要赔钱。”束手无策的陈先生只得拿出手机拨通110,“受伤”女子见状立刻夺路而逃。民警赶到后听取了陈先生和证人的陈述,初步判断这起事故诈骗的嫌疑很大。

  经调查,该女子姓徐,是安徽来沪人员,几天前在一棋牌室认识了另一名女子花某。花传授了一个“致富”的办法,即假意撞向行驶中的车辆,恰到好处地受点小伤以此诈骗钱财。此后,花某多次在长浜路一带演示给徐某看。未料,这次两人联手时却栽了。

  案例二:的哥莫名“被撞”

  事后,上海也有出租车公司向警方反映了类似案件线索。不少驾驶员经常遇到莫名其妙的“被撞”事件,在车速慢、路况好的情况下,车子明明已经安全通过,却被车后的外来人员叫停,说是车子撞了人。不少驾驶员为了息事宁人,同时迫于周围行人的压力,往往以支付100到200元的赔偿费了事。

  警方综合各方面信息后确认,这类新型犯罪手法是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某些规定,故意制造行人违法导致机动车撞人事故,进而诈骗赔偿。为此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行驶中如遇可疑的交通事故,切不可轻易私了,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因此,驾驶员此时应首先留下目击证人,并立即报警,由警方来裁决。(来源:新闻晨报作者:倪杰)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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