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1日电 20日,据来自四川省建设厅、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在成都召开的《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案草案)立法听证会上的消息,重新修订的《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行为,条款内容也尽力体现出人文关怀和人性化色彩。
四川日报报道,2001年1月1日,《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颁布实施。3年多来,《条例》在规范四川省房屋拆迁行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条例》先于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出台,二者有不尽一致的地方,特别是在拆迁补偿方式上有较大差异。为维护国家法规的统一性和严肃性,适应四川省社会经济的统筹协调发展,对《条例》进行修订已势在必行。
在昨日召开的立法听证会上,来自四川省内各地的24名拆迁人、评估机构、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代表围绕人们关心的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资金监管、低保户安置面积、防止“野蛮拆迁”等内容作了发言。(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