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血头” 中国整治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
卫生部:中国无偿献血由指令性计划向自愿转变
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日电(记者曾利明)国家卫生部、全国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今天发布联合通报,公布了全国十大非法采供血案查处情况。这十大案件是:
——浙江省杭州临安金发根等人非法组织他人卖血案:今年六月,杭州临安市公安局抓获有关涉案嫌疑人陆小祥、金发根,证实其采用冒名顶替、提供假身份证和假暂住证等手段,非法组织他人冒名顶替上海有关单位计划献血,从中获利的事实。经查,上海市有关单位以每人献四百毫升血补贴人民币一千元的价格支付给金发根,由金联系“献血人”,金又以每人六百元价格转包给临安的陆小祥,由陆以三百五十至三百八十元不等的价格组织临安人员到上海奉贤区卖血。犯罪嫌疑人金发根、陆小祥已被逮捕,林秀珍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吉林省四平市伊通县刘铁利等人以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卖血案:吉林省公安厅侦察发现:四平市伊通县刘铁利、其妻吕艳梅、女儿刘圆圆使用集中住宿、雇人看守等恶劣手段,强迫二十余名农村贫困人员和无业人员到该镇南门血站和永吉口前血站卖血。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将该案移送伊通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浙江省嘉兴海盐县刘让双和平湖市汪祥生等人非法组织他人卖血案:嘉兴市海盐县公安局今年六月抓获刘让双、杨利平、胡进三名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并证实其从去年八月始,先后伙同他人或单独非法组织人员到上海松江血站非法卖血,从中获利。目前嫌犯刘让双已被逮捕,杨利平、胡进三被取保候审。
——上海市“血头”非法组织他人卖血案:上海市公安部门查获非法组织卖血案四起,抓获“血头”十人,其中七人被依法逮捕,二人被刑事拘留,一人被取保候审。拦截冒名顶替献血人员二十一人,涉及冒名顶替献血单位六家。目前已对冒名顶替献血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理工作还在进行之中。
——陕西省临潼单采血浆站违规采供原料血浆案:临潼单采血浆站存在严重冒名顶替供浆和超量采集血浆行为,未对不合格供浆员进行淘汰,造成丙肝、乙肝等阳性携带者继续供浆。陕西省卫生厅依法吊销其《单采血浆许可证》并罚款人民币五万元。对临潼单采血浆站以及西安瑞克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法行为,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广西省大化县单采血浆站违规采浆案:今年二月至三月,大化县单采血浆站为完成采浆任务和追求小集体利益,以为部分路途远的供浆员节省路费为由,选择一些体质较好的供浆员,采取用供浆员本人的《供浆证》进行排卡、体检、采小样化验、采浆,用长期不来供浆的供浆员卡片记录体检及采浆结果的办法,连续两天进行违规采浆。大化县单采血浆站被罚款十万元并责令停业整顿半年;站长被免职,县卫生局局长被调离。
——青海石油管理局职工总医院中心血库违规采供血案:青海石油管理局职工总医院中心血库采供血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血源管理混乱,超采、频采、跨区域有偿采血现象严重;严重违反技术操作规程,采供血流程不规范,血液安全与质量存在隐患;每次采血前不按规定对供血者进行血液检测和体检,无专用采血室等基本工作条件。该中心血库的执业许可证已被注销。
——湖南省溆浦县基层血站违规采血案:溆浦县基层血站已被依法关闭,主要负责人被免职,原站长行政记大过处分,两名副站长行政记过处分,两名责任人员被降工资一级。
——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非法自采自供血液案: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未经许可自采自供临床用血,采供血液未经严格检测,技术人员未经过技能考试,更无相应资格,血液检测条件简陋,没有必备的检测设备,不能提供完整的原始检测记录。目前其已被停止非法采供血,没收非法所得并罚款五万元;免去院长职务,给予县卫生局副局长寥继福、业务股股长彭华翠和第一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钟石昌党内警告处分。
——四川省荣县双古中心卫生院非法自采自供血液案:荣县双古中心卫生院于二00二年八月至今年二月,自采自供临床用血。同时存在采供血登记与输血记录不完整和紧急采血后未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等问题。目前荣县双古中心卫生院已被停止采供血活动,处予罚款;并将院长袁建明、副院长赵小红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