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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要求各地全面排查城市桥梁 做好养护维修

2004年10月19日 12:23

  中新网10月19日电 建设部最近发出《关于加强城市桥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城市桥梁,特别是老桥、荷载标准较低和存在隐患的城市桥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据光明日报报道,建设部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市政桥梁管理单位要认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城市桥梁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城市桥梁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发现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或实体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责令改正,并重新组织验收。对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城市桥梁要按照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检测评估。对不能达到相应道路荷载等级承载能力的桥梁,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过桥的监管力度,确保城市桥梁工程的使用安全。

  建设部在有关通知中进一步提出各地要加大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资金投入,建设主管部门及市政桥梁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编制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城市桥梁的使用管理工作,并按运行周期做好养护维修工作。(董山峰)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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