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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民”到“代表”,再到“公民”,人们对姚立法的认识,以及姚立法的自我认同,都在发生着变化。从1987年以28岁的年龄第一次自荐参加人大代表选举至今,姚立法,以及中国人,关于选举和民主的认识也在变化着
本刊记者/刘英丽
姚立法还清楚记得2001年春天的事。为了提交自己调查的10个议案给全国人大代表,姚来到北京,并寻找媒体的帮助。
2001年4月30日,“姚立法”这个名字第一次进入公众视野,2001年第17期的中国《新闻周刊》以他为蓝本采写了封面故事《草根民主》。
那时的姚“黑、瘦、头发比较长”,“像一个抱着一大摞复印资料的农民”。在北京的各家媒体和国家机关的门口,这样的人很常见。但3年后,人们发现了他的不同。
落选后依然繁忙
2004年10月7日,姚立法刚刚从美国回来,美国国务院邀请他去观摩美国大选。
不知是否刚从美国回来的缘故,姚表现得很“绅士”,声音适度,甚至有点故意压低;激动时双手晃动却不张扬;即使说到有趣处,也不放声大笑。长达六七个小时的采访中,几乎都是他在讲述。从现在到过去,美国之行到年轻时的探险梦,“基层民主”、“教育”、“法律”、“选举”、“人民代表”、“公民意识”是他的常用词语。
姚立法尤其两次提起那组广为流传的数据:1998年作为全国为数不多的自荐候选人之一当选为潜江市人大代表后,姚在任期的五年中,提交对一府两院的建议、意见和批评187件,占大会收到的建议案总数459件的38%。
2003年11月,姚立法在市人大代表的选举中落选。但从1月5日届满至今,他还是很忙——年初到北京,向全国人大反映潜江选举出现的问题;4月初到湖北枝江市,帮宝月村村民吕邦烈“支招”,成功发动罢免原村委会主任的“行动”;5月,作为14名中小学生的特别授权代理,姚将潜江市教育局和物价局告上法庭,试图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教育部门乱收费问题。5月11日,潜江市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这起案件。
此外,他还调查潜江市烟草公司涉嫌“卖假烟”等问题,正在争取法院受理该案。
他继续关注潜江税费改革问题。关于当地水利局仍然违反规定收取“集资款”之事,姚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为76位农民提交诉讼。
不再做代表,丝毫没影响姚坐在家里仍有很多上门“求救”者。“我个人最关心的还是基层民主和教育问题,如今,以公民的身份还是可以做很多事,也为下届的选举打基础。我肯定还要参选。”他说。
“我是一个爱国主义者”
1987至今,姚立法共6次自荐参加人大代表的选举,5次市人大代表,1次省人大代表。只有一次成功。
姚形容自己是“执着的人”、“认死理的人”和“较真的人”,
“美国公民的参政意识实在是太强了”,姚立法感慨,美国之行给他的,是直接地、清楚地了解到美国选举和民主是什么。
俄亥俄州的阿克伦市有一个“草根”组织,成员全部都是“自愿者”。大选期间的“自愿者”最多,能达到200多人,他们大多通过网络认识。这些“自愿者”的主要工作是分工后去“筹款”、“宣传”、“协助选民登记”等等,目的是让更多公民参与到选举中来。而这种自发组织几乎在各个州、市、郡都有。
这启发了姚立法,他觉得“以后再竞选,不妨发动更多人来帮忙宣传。”民主需要全民的合力推动,而不是个人的孤军奋战。
他回忆起第一次要去自荐竞选人大代表时,“身边的人都说我想当官想疯了,连家人都不理解”。但姚“疯子”般的做事精神,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潜江人的政治参与积极性和民主意识,到2003年年底时,潜江已经出现了22个自荐候选人。
在美国时,一次去一个普通家庭聚餐,姚给那家人讲了他的故事,他们说,他是个爱国主义者。姚觉得美国人没说错。姚觉得自己是“爱潜江”的。虽然他在潜江不断“挑刺”。报刊杂志上关于潜江的不少“负面”报道,都是他“惹”出来的。潜江市有领导称姚是“泼污水的人”。
这种矛盾也体现在姚去年年底的落选上。姚说,有领导允诺,如果他没当选,就可以给教师涨工资。
政治学者李凡,姚立法认识两年的朋友,去过很多次潜江。他在与潜江市领导的非公开场合聊天时,听到不少领导坦陈,“老姚是对的,但是有时做得过分”。比如,潜江市市中心广场的修建,其他各地也在这么做,姚却认为,广场花钱太多。“为何在外地没问题的在我们潜江就有了问题,所以不是潜江市有问题,而是姚立法出了问题”。
“政府还不习惯接受监督,我不过是要求政府按照程序,履行法律行事”。姚立法说,他18年来坚持做的事,“方式手段合法、理性”,最终目的是希望能推进社会进步。
在中国策略地做事
从美国回来后,姚立法在北京拜访了一些老朋友。他现在的结交范围很广,早已跳出潜江的圈子,定期和其他省份的自荐竞选人、关注基层民主的学者等交流沟通,对于他们的现状和有关基层民主的一切新闻,姚很清楚。他打算在这次返回潜江后,学着上网,查看新闻、了解外界。
姚的力量是一点一滴积累来的。有位多次采访过姚立法的记者认为,这是因为姚能“策略地”做事。
曾有一位领导私下对姚说“既然你那么关心百姓,如今老百姓最恨腐败,你为何不代表他们去调查?”
“我不会上当的,”说这话时,姚扬起脸,他的眼睛不直视对方,眼神游离——看得出,他一直在寻找合适的字眼和语句来表达自己的想法。
姚对那位干部的回答很得体:“检察院和纪委应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且,好的制度下,坏人也能变好,而坏的制度下,好人也会变坏。”
“根本上,姚立法仍属于弱势群体”,李凡说,“策略地做事正是他的成功之处,他需要这种‘小聪明’”。
在李凡看来,姚立法足够“草根”,立足于潜江做事,也足够“聪明和策略”,再加上对知识的把握,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作为弱势群体,不断壮大自己的力量是必须的。姚使用了正常的办法做到这一点。”
姚立法本着坚持的态度,不断让周围人认识自己。但他很少使用“我个人”、“我本人”等字眼。
他说,姚“个人”和“公众利益”要合而为一。那么无论其中是否确实有“个人利益”的考虑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确实在为公众做事,而且做成了。
“我希望有更多像我这样的人在做事,要和社会走得慢的人同行。”但是姚立法列出的能做“姚立法”的条件并不易达到:1、为人无懈可击;2、熟通相关法律;3、经济上撑得住;4、家里人支持,起码不反对;5、不怕吃苦,不怕吃亏;6、身体要好;7、不怕失去工作;8、有适当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在这个意义上看,姚立法是唯一的。”李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