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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交规”本周表决 机动车按过错比例赔偿

2004年10月18日 08:17

  中新网10月18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备受关注的北京“新交规”有望在本周浮出水面。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将于10月20日召开,此次会议上将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进行审议表决。

  此前,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公布了《北京实施〈交通安全法〉办法》立法听证报告。记者从报告中获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及机动车驾驶人各方利益,北京市“新交规”都将以最大限度予以保护和兼顾。就争议最大的“机动车负全责”,法制委员会建议增加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划定的条款,并明确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赔偿责任进行细化,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只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骑自行车可以在安装牢固座椅内载一名学龄前儿童”的规定,法制委员会认为应当从当前的国情出发,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方便市民和残疾人出行。法制委员会建议对法规草案的相关条款作以下修改:一、成年人驾驶自行车可以在固定的座椅内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二、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得驾驶自行车载人;三、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可以载一名陪护人员。(谭卫平)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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