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5日电 新华报业网消息,《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草案)》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后,已推出新的修改稿。
据了解,与初稿相比,草案修改稿新添许多防止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内容,众多新修改的内容更加体现诚信、加大处罚、关注民生的立法宗旨。
草案修改吸取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域内工资支付的实际情况,建立欠薪预警制度,首次将“欠薪预警制”引入立法,增加拖欠工资两个月要入“黑名单”、单位要预交工资保证金、付清工资解除监察等内容。有关专家指出,欠薪预警制度,可以对那些经常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进行重点监察,一有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工人权益受到侵害。
草案修改稿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包括工资支付情况在内的劳动守法诚信档案,推行劳动守法诚信评价制度;对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情况严重的用人单位,可通过传播媒体或者在职业介绍场所、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等地点予以公布,并将有关情况告知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税务、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
草案修改稿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并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水平,以及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等,逐步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此外,草案还规定了用人单位未制定、公布工资分配、工资支付规章制度,或者制定工资分配、工资支付规章制度时未听取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者工会组织的意见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