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成都商报报道,昨日,四川南充市原副市长李斌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法庭上,辩方律师首次道出李斌196万余元巨额财产的来历:亲朋好友送的。
——家人“礼尚往来”上百万
昨日复庭后,辩方继续举证辩护。公诉方指控,检察机关在侦查此案中,先后扣押、冻结李斌货币、房屋、汽车、股票等财产折合人民币407万余元,其中128万余元李斌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也无合法来源的根据。李斌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对此,辩护人举证主张有196万余元可以说明来源,这竟比控方的指控还多出好几十万元。辩护人举证中讲到了4笔财产的来源:第一笔,多年来,李斌的妻儿过生日、过年、过节友情礼钱有52万余元。
辩方例举了李斌的战友谢某的调查笔录加以佐证。谢某在笔录中称,李斌过生日送3000元,小孩压岁钱2000元,妻子过生日2000元,搬新家5000元,小孩出国5000元。
第二笔,家人礼尚往来共计有116.84万元。对此,辩方出具了李斌刚从建行退休的姐姐的一份证词。证词说,做姐姐的不能亏待了弟弟,弟弟过生日的时候开始送1000元,后来送2000元、3000元。这些年加起来不少于2万多元。装修房子2万元,六一儿童节给孩子1.5万元,去美国夏令营1万元。
第三笔,2003年6月在银行借款20万元。第四笔,在财政局领取任务奖、工作奖等7.5万元。
对此说法,控方反驳说,难道被告这么多年来就没有花过钱吗?孩子去美国夏令营不花钱吗?控方还提出,辩方证词均来自被告的亲朋好友,其证词本身的证明力就不够。
——自称多次退钱,请求从轻判决
辩论阶段,辩方两位律师用了近50分钟时间再次对控方的多项控罪进行了一一否定,但是并没有提出明确的辩护意见。控方除了再次强调犯罪事实外,特别强调了被告没有自首情节。
控方称,李斌交代罪行是在办案机关已经掌握部分情况后,自首需要事实来证明。
李斌在自己的最后陈述时说:“弄成现在这种局面,主要原因在于我,我在纷繁芜杂的诱惑面前没有好好把握住自己。我非常痛心、悔之不已,请求法院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进行公平的判决。如果认定有罪,请法庭考虑我有多次主动退钱,并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判决。”(杨在文、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