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4日电 昨日,北京密云彩虹桥“2·5”特大伤亡事故案开庭审理,两名直接责任人孙勇、陈百年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新京报报道,庭审进行了近7个小时,孙勇和陈百年否认构成刑事犯罪。
事故原因是保卫职责不到位等
孙勇、陈百年分别是密云县城关派出所的原所长和原政委。今年2月5日晚7时45分,密云县在密虹公园举办迎春灯展时,彩虹桥上游人拥挤、踩踏,造成37人死亡、多人受伤。
事故专案组调查结果显示,该事故为责任事故。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负责重点部位彩虹桥保卫工作的密云县城关派出所,没有履行安全保卫职责,有关人员擅自压缩值勤人员、推迟上岗时间;灯展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安全保卫方案不落实,有关部门职责落实不到位等。
2月24日,市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孙勇和陈百年实施逮捕。今年4月,该县县委书记夏强因此事被给予中共党内警告,该县县长张文引咎辞职。
此案于昨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在上午9时30分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5时,中间休庭了一小时。
两名责任人否认构成刑事犯罪
据双方辩护律师称,检察机关主要针对随意安排上岗时间和未制订防范预案对二人进行了指控。孙、陈二人及辩护人认为检察机关的指控与事实不符。
在法庭上孙、陈二人为自己做出辩解,二人承认工作未做到位,但是否认构成刑事犯罪。他们指出,上岗时间的安排和防范预案的制订由上级部门统一安排,他们没有制订的权利,故而不应当承担责任。
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玩忽职守罪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派出所对开庭表态谨慎
10月11日,已重新开放的彩虹桥再次开始修整,开始更换桥上台阶的塑胶地垫。
踩踏事故发生后,彩虹桥曾被封锁,两端被焊上了“禁止通行”隔离牌,禁止行人通过。9月4日,彩虹桥重新开放。
前天,六七名工人正在桥上施工。工人们说,地垫在桥上粘得特别牢固,需要10天左右才能完工。桥栏杆几个月前更换过,现在的栏杆比原来更粗更牢固。
这些工人说,他们知道踩踏事故,也知道发生事故的准确地方,“只是按部就班干活,天一擦黑儿就收工。”工人施工时,偶尔有一两个行人通过,23岁的张先生说,途经彩虹桥从单位回家可节省15分钟,事故前每天走4次,现在一个月走不了五六次。
密云县政府有关人员没有透露整修该桥的相关信息。
前天,密云县相关部门对“踩踏事故”相当谨慎。记者提出采访主管领导,工作人员均称联系不到或无法联系。
前日下午,在密云县城关派出所值班室有10来名警察,一警察称现任所长和政委不在,当记者问到“是否知道原所长孙勇、政委陈百年受审”的事,10来名警察没人回答记者的提问,只是抽烟或看报纸。
律师:两被告一人辩罪轻 一人辩无罪
为孙勇辩护的律师是来自中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钱列阳。下午1时庭审前,钱列阳急匆匆地跑进了法庭,“忙完今天下午就可以轻松一下了.”与记者擦肩而过时,他甩下了这样一句话。下午5时庭审结束后,他边打电话边步出法庭。
他介绍,检察机关针对随意安排上岗时间和未制订防范预案对二人进行了指控,孙勇承认自己承担部分责任,而陈百年表示不服。
钱列阳说,在法庭上他为孙勇做罪轻辩护,他充分地发表了自己的辩护意见,说如果辩护成功将会把刑期定在3-7年。他说,法庭很认真地审理了此案,辩护方充分表述了自己的观点。
而庭审结束后,为陈百年辩护的紫光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岩没有接受采访,直接离开了法院。昨晚,在电话中他向记者介绍,他为陈百年做的是无罪辩护。
刘岩介绍,在法庭上陈百年承认工作未做到位,应承担部分责任,但是他指出自己的行为还不构成刑事犯罪,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案情回放
2月5日晚
密云县举办迎春灯展时,彩虹桥上发生踩踏事故,造成37人死亡,多人受伤。
2月7日
国务院派出调查组,赴密云调查此次事故。
2月24日
市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孙勇、陈百年实施逮捕。
4月15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报,认定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为一起责任事故。同时公布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密云县委书记夏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密云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文引咎辞去县长职务,同时免去其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其他十余名相关责任人也受到处罚。
5月
案件退回渎职侵权检察处补充侦查完毕后,交市检二分院审查起诉。
7月29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布密云踩踏事故结案。
9月4日
发生事故被封锁近7个月的彩虹桥重新对外开放。
10月13日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陈俊杰 李华良 张太凌 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