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3日电 楚天都市报消息,昨日,长江流域13省(市)政协在汉联合提出建议,希望国家在长江流域明确划定禁止或限制建坝的河流、河段。
11日至12日,长江流域十三省(市)政协长江水环境保护第五次研讨会在汉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长江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的建议》。建议说,1991年,国务院批准实施《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报告》,但受历史条件限制,该规划侧重水资源和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较薄弱。
政协委员们建议,应对此规划进行修订,并更名为《长江流域综合规划》。新规划要增加湿地、珍稀水生生物保护和加强重点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内容,合理布局长江上游水利水电工程,在赤水等河流应禁止或限制建水坝。(梅军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