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0日电 从10月8日起,广西自治区物价局再次会同教育厅、纠风办等七厅局,启动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南国早报报道,本次专项检查主要内容共15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按“一费制”规定收费;中小学校是否违反国家规定,跨学期收费,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学校是否以举办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或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乱收费,等等。
对于公办高中,本次专项检查将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在招收“择校生”时,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在“三限”政策以外自行出台相关收费政策等。
高等学校是否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捐款、点招费、扩招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赞助费、定向费、建校费、跨地区建设费、毕业生就业指导费(场地租赁费)、毕业生违约金(改派费)、培养费、补考费、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等费用,是否跨学年收费等,也是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还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越权出台教育收费政策,违反规定向学校收费或摊派费、通过学校搭车,挤占、挪用、平调、截留学校收费资金和教育经费等行为,列入了检查的重点。(肖世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