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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调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提高低收入阶层收入

2004年10月10日 14:20

  中新网10月10日电 浙江省出台文件,调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从10月1日起执行。

  浙江日报的报道说,根据浙江省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40元、510元、560元和620元4档,最高一档月工资比调整前增加1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调高为3.8元、4.4元、4.8元和5.4元。

  据介绍,这次工资调整主要是考虑到浙江省经济发展比较快,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应该有相应提高,以保障在该省务工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从1994年第一次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到今年,浙江省已先后6次调高最低工资标准。,此次工资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基本与珠三角地区持平,有些工资档次还要略高一点。

  具体的调高额度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说,这是考虑一系列综合因素的结果,包括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保险费用等。(施晓义)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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