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受贿50余万 江苏宿迁原市委常委曾鸿翔判刑10年

2004年10月09日 11:32

  中新网10月9日电 江苏省高级法院指定镇江市中级法院审理的宿迁市委原常委、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曾鸿翔受贿一案,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曾因收受他人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5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据南京日报报道,去年6月,江苏省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对曾鸿翔的经济问题进行初查,发现了其有收受他人巨额钱物等问题。今年2月初,省纪委对其立案调查。

  今年8月,江苏省高级法院指定镇江市中级法院审理此案。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至今年春节前,曾先后利用担任泗阳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和宿迁市委常委、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50余万元。

  审查期间,曾鸿翔主动交代了大部分犯罪事实,写下了近2万字的“忏悔书”,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赃,故法院予以了从轻处罚。(安木、山石)

 
编辑:张磊】
:::相 关 报 道:::
·江苏宿迁市委原常委曾鸿翔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 (2004-05-09)
相关专题:两《条例》颁布 中国反腐败加力


  打印稿件
 
:站内检索:
关健词1:
关健词2:
标  题: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