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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各机构应分权制衡

2004年10月01日 14:10

  中新社北京九月三十日电(记者魏晞)中国银监会今天称,将规范和加强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价,促其建立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

  银监会今天发布向社会征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提出:商业银行应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保证各机构规范运作、分权制衡。

  所谓分权制衡,包括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下设的议事和决策机构,建立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对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建立外部监事制度,对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银监会同时表示,商业银行应制定内部控制方案。内部控制措施策划方案应包括相关层次的职责与权限;控制的策略、方法、资源需求和时限要求。同时,内部控制措施若涉及到组织结构、流程、计算机系统等方面的重大变更,应考虑采取此种措施后可能产生的新风险。完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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