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 台 湾 | 华 人 | 科 教 | 图 片 |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产经资讯 |专 稿 |出 版 |广告服务|演出信息| 心路网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公安部卫生部部署管理 确保十一黄金周旅游安全

2004年09月29日 12:42

  中新网9月29日电 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部等部委作出部署要求,严查交通违法,检查食品药品市场,卫生机构要作好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十一”旅游黄金周人民群众吃得好,交通安全,紧急就医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法制日报的消息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系会议昨天就近期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出通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从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十一”旅游黄金周道路交通安全。

  9月以来,内蒙古、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等地相继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通报指出,目前,“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来临,外出旅游、度假等活动将迅速增多,交通出行将大幅度增加。各地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从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对客运车辆超速、超员和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的,要严格依法查处;要加强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旅游地区危险路段的交通管控,及时发现和处置山洪、泥石流和山体滑坡、塌方等毁路毁桥险情;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内部交通安全责任制,严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竭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在“十一”之前,组织对辖区内的旅游城市和景区的食品、药品市场进行一次检查,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和违法经营活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本部门“十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及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总体方案,总结以往在黄金周期间有关工作的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针对那些容易在节假日期间出现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活动,要作为打击和整治的重点,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对重大食物中毒事故,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对病人予以救治,并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重大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辖区内发生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并及时上报信息。

  卫生部日前对“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的卫生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及时出动、快速处理,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卫生部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各种防范措施,确保在黄金周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直报网络系统正常运行。做好黄金周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一旦发生或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汇总分析网络信息,适时作出卫生应急预警反应。(翟惠敏杜海岚)

关于我们】-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