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全国第一大制贩假火车票团伙昨天在湖南怀化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宣判,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个月以上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合计8730万元。
被告人胡利平犯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600万元;被告人陈苏慧犯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6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10月,被告人胡利平、陈苏慧等人成立家庭组织,胡利平被推举为家长。胡利平、陈苏慧投入620万元人民币作为家庭总资产。黄春萍加入后,成立了广西骆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公司运作过程中,众被告人商量实施制作、销售假火车票的“F”计划。
胡利平多次主持召开家庭会议,制订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成立了内务、公关、调查等部门,并对人员进行分工,胡利平主持全面工作。随后,众被告人开办了万图印刷厂,实验制造了假火车票并成功卖出了19张,对部分被告人进行了培训,并制作了不同的假火车票底版838个。
2003年11月5日,众被告人成立了“语部”、“正部”、“奇部”3个部门,“语部”负责株洲片区,“正部”负责郑州片区,“奇部”负责成都片区,各部随后开展了采集票样、搜集信息、人员发展培训等工作,言灯、易旭、刘光跃等9人先后加入该组织。
2003年12月至2004年2月4日,各片区负责人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火车票票样、计划销售的各车次及每日销售车票数量等信息先后发送到陈苏慧的电子邮箱中。随后,被告人黄海、高燕南、陈敏、许雪华、陈苏红、钱建军等按照陈苏慧下达的计划打印假火车票,共计打印假火车票37048张,票面总价额5310647元。
假票通过航空快递等方式分别寄给各部负责人,再由各部进行倒卖。其中向成都片区寄出假火车票11910张,票面总价额为2233330元;向郑州片区寄出假火车票2980张,票面总价额为384780元;向株洲片区寄出假火车票17978张,票面总价额为2227782元;广州片区假票4180张,票面总价额为464755元。
另外,法庭还查明了部分被告人伪造居民身份证,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犯罪事实。(陈雪梅、李文胜、黄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