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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撤销不准律师接手沱江污染官司的红头文件

2004年09月27日 12:38

  中新网9月27日电 四川资阳市已经撤销不准律师接手沱江污染官司的红头文件。

  据华西都市报的消息,昨日下午,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局长汪新德称,经雁江区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25日已出台“[2004]38号文件”,撤销该局不准律师接手沱江污染官司的“[2004]19号文件”。38号文件已下发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

  4月30日,雁江区司法局发文通知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在办理沱江污染特大事故赔偿案件中不应接受委托代理;推辞不了的,只能代理非诉讼活动。此事引起了四川省人大代表张世昌的关注,也引起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指示由四川省人大内司委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

  汪新德说,四川省人大和媒体对此事的监督,引起了局里的重视。局党组对文件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后,发现内容确实有不妥的地方,与依法行政精神不符,所以作出了撤销了这一文件的决定。(刘云飞高冰洁)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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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府不准律师接沱江污染官司 人大质疑 (200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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