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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广传媒启动以股抵债 专家称此举以后很难获批

2004年09月24日 14:34

  中新网9月24日电 据《信息时报》报道,23日,首家启动“以股抵债”试点的上市公司—电广传媒董事会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的“以股抵债”方案日前正式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已实施股份注销。

  根据公告,电广传媒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将以其所持电广传媒公司7542万股抵偿其所欠电广传媒的债务及利息合计5.39亿元。“以股抵债”方案实施以后,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持股比例将由50.31%下降至35.92%,而流通股东的股份比例则由45.67%上升至58.89%,同时公司2004年中期的每股收益也将由0.09元上升到0.12元,上升了29.03%,净资产收益率由1.33%上升至1.72%,上升了29.09%。此举表明,电广传媒已成为自中国证监会、国资委启动“以股抵债”试点以来的首家成功实施“以股抵债”的上市公司。

  昨日电广传媒在二级市场行情显然受到了该消息的影响,昨日以每股9.00元的价格开盘,收盘9.38元,涨幅为5.27%。

  广东证券的研发人士此间表示,由于十六届四中全会之后,中央对证券市场的思路可能有所改变,以后可能很难再有第二个“以股抵债”获批。

  此前,已传出“以股抵债”的上市公司层出不穷。其中三九医药、莲花味精等公司呼声尤其高涨。对此,广东证券研发中心吴志军博士认为,尽管“以股抵债”相对以前已经有了很大改变,但同样是一种不公正的做法。从表面看,以股抵债后净资产有所提高,但流通股东为增发、配股出了真金白银,但却没有获得相应回报,收益却被以股抵债大股东拿走。

  他表示,十六届四中全会后,从一些中央领导的表态看,中央的思路可能发生改变,投资者的利益逐渐受到重视,一些上市公司不利于流通股东的行为可能有所收敛。电广传媒“以股抵债”的方案是在政策还不明朗的情况下获批的,但今后很难再有第二个“电广传媒”。(何雪峰钟玉琪)

 
编辑:德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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