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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政司长梁爱诗:立法会议员誓词不能擅改

2004年09月24日 10:37

  中新网9月24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香港律政司司长梁爱诗昨晚出席工商界国庆酒会后指出,基本法已经规定立法会议员要按法律宣誓,不应因个人的喜恶而增减。

  她对于有候任立法会议员计划在宣誓时加入新的内容表示,若六十名议员各自增减誓词,议会就不会有一体性。她希望各议员尊重基本法及誓词规定,议员如果想向公众作出承诺,可选择在其他场合进行。

  梁爱诗说,基本法104条已规定,议员要按法律宣誓,维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别行政区,而宣誓及声明条例已列明誓词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曾宪梓在出席同一场合时亦表示,作为立法会议员,要按照基本法规定,效忠特区政府,任何议员应该尊重纪律,立法会亦是一个整体,不应该因个人的喜好而改变。

 
编辑:张明】
相关专题:香港特区第三届立法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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