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2日电 据新快报报道,《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草拟完成,有望于11月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该法规要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依法保护行业协会的自主权,不得对行业协会的机构、人事和财务进行非法干预,以充分发挥其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广东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道生称,当前广东省行业协会与长江三角洲地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政会不分”,导致行业协会的民间性、自治性不足,我省行业协会由企业自主自发成立的仅占10%,大部分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由政府部门的领导兼任,行业协会被看成是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或者代管机构,是安排离岗或者闲散人员的机构。二是功能作用力差,目前协会普遍存在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偏多、兼职工作人员偏多、临时聘用人员偏多等现象,个别行业协会以服务之名乱收费,甚至办公司搞创收,失去行业公信力和权威性。三是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当前对行业协会实行的是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双重管理体制,制约了行业协会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审核、审查程序繁琐,实践中还存在几个政府部门争当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的案例,使行业协会开展工作有很大的不便。
在今年的广东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朱思宜和吴青等20多位省人大代表提出了两份关于尽快制定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的议案,被合并为一个议案,交有关单位办理。经过近半年的办理,《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草案建议稿)》已经草拟完成。
许道生介绍,在调研和座谈过程中,无论是政府主管部门、专家学者还是企业代表,都普遍反映要转变政府职能,将本该属于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事务归还给行业协会,把行业协会能够自律完成的行业管理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承担。(左志红张红岩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