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0日电 公安部网站消息,9月14日上午,来自丹麦的爱尔莎·盖德女士到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在华永久居留,从而成为第一个申请“中国绿卡”的在汉外国人。这标志着“中国绿卡”制度在武汉市正式实施。
爱尔莎·盖德是丹麦一位新闻写作家,丈夫尼尔斯·盖德4年前就是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副总,夫妇俩向市政府提出了许多关于城市建设发展的建议。爱尔莎·盖德女士说:“‘中国绿卡’为外国人出入境提供了很多方便,也说明武汉市投资环境有了很大改善。”
所谓“绿卡”,是指外国人在居留国享有永久居留资格所取得的合法居留身份证件。2004年8月15日,国务院颁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中国“绿卡”制度正式实施。
根据规定,外国人拥有的“中国绿卡”可单独使用,出入国境时与护照配合使用,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再办理签证手续;在中国长期居留时,不必每年定期缴验居留证件;当长期居留地、工作地等情况发生变更时,不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和居留证延期手续,也不必定期向公安机关缴验证件,其配偶、子女可获准在华定居。同时,持有“中国绿卡”外国人的住房、就业和居留地将不受限制。
据介绍,武汉市每年临时来汉外籍人士达10万人次,因工作、学习、就业在汉常住的有2000余人,该市曾先后授予49名外国人长期居留资格,11名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他们分别来自德国、美国、法国、荷兰、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被授予永久居留资格人员占全国的11.23%。
中国第一个外籍厂长、原武汉市柴油机厂厂长格里希先生,是中国198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以后,第一例被授予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
9月14日共有20多名外国人在武汉市提出永久居留申请,如通过审批将在6个月内领取“中国绿卡”。(杨槐柳 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