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6日电 据上海青年报报道,今年5月29日,上海市金山区一家企业丢失了一个放射源,这在该市还是首次发生。经过3个多月的地毯式搜寻和悬赏回收,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该放射源依然杳无踪影。在采访中,记者独家获悉了该事件背后的两大新闻:一是导致放射源丢失的直接责任人也就是那位司机是如何疏忽大意的;二是企业为了寻找放射源付出了百万元代价。金山区这一事件引发了人们对放射源安全管理的高度关注。
司机睡大觉放射源丢失
事故的发生地是金山区龙胜路。5月29日凌晨4点半左右,上海通用无损检测有限公司的一名司机开了辆墨绿色的解放车来到位于居民区的一条偏僻马路,因为劳累而停车睡觉。等他在早晨8时醒过来,发现放在车上的一个装有用于工业生产的探伤仪的箱子不见了。
那是一个银白色,大小如14英寸彩电的铝合金箱子,里面装有一个黑色圆柱体铁质物品,其实它是整个探伤仪制造伽马射线的核心放射源———硒块。一旦箱子被打开,看不见、摸不着、但穿透性极强的伽马射线,轻则伤人肌体,重则要人性命。
上海警方接报之后,立即展开了相关的取证搜寻工作,在附近地区进行了逐户检查,随后又在31日贴出大量寻物启事,悬赏1万元寻找这个箱子。
但3个多月过去了,这个银色的箱子仿佛从人间蒸发了。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至今这个放射源仍旧没有踪影。
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有关人士痛心地告诉记者,这一事件本不该发生,司机的粗心大意让人真的无法理解———他明明开车经过了放射源储存库,却未把放射源放于库中,而是直接开着放有放射源的车子去吃饭,后又独自呼呼大睡,期间也没有其他人员看管。
为寻找花费百万
在采访中,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由于不确定该放射源的下落,公司方面为了寻找已经花费百万元。据介绍,这笔钱主要用于各方面的寻找费用。如派遣潜水员潜水寻找(因为有人怀疑放射源被扔进了河里)以及主管部门到废品回收站寻找等。
根据国家《放射源污染防治法》规定:凡是丢失放射源造成污染和丢失后不报告的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环保部门说,基于金山通用无损检测有限公司丢失放射源并未造成实际的损害,故公司有关责任人还未承担法律责任。
专家推测放射源下落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原先人们担心丢失的放射源可能进入废品回收系统,被当成废铜烂铁卖掉,其实这样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发生放射性污染的可能极低。最大的可能性是,由于该放射源是硒-75,它是高精密仪器,属于工程质量要求较高的工程需要的,也很难买到,因而最大的可能是被人盗窃后卖给了别的使用单位了。
企业漠视规章制度
就在金山通用无损检测有限公司放射源丢失的前一天,上海刚刚召开了“清查放射源,确保百姓安全”的动员大会。但是这次重要的会议却并未给放射源使用单位足够的警示,竟然在10多个小时后就发生了事故。
国家环保总局放射源管理处处长赵永明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环保总局也曾派专人前往调查。按照《中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31条的规定,放射性物品的存放应当“采取有效的防盗措施”,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上海通用无损检测有限公司内也有规章制度———“在运输当中要有专人押运”。
但实际上,在事故发生的这次运输中,公司根本没有派专人押运,而是把放射源放在了一个蓝色的敞篷车的后斗上,甚至没有任何遮盖。
赵永明说,该公司从一开始就知道放射源运输的相关规定,然而在执行中却大打折扣。一旦发生事故,企业以及相关责任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据悉,为了解决放射源的安全隐患,国务院高度重视,并已经将放射源的监管职能由卫生部门调整到环保部门与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合并在一起。同时还在去年专门制定通过了《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之前,我国已颁布了《放射环境管理办法》、《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的管理条例。(来源:青年报,作者:张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