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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进“3+1大薪酬” 规范国企老总职务消费

2004年09月16日 10:29

  中新网9月16日电 解放日报报道,上海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沪上55家国有大集团老总们的薪酬改革进展顺利,由岗位薪、福利、绩效薪和政府特别奖励所组成的“3+1大薪酬”模式今年全面实施,与此同时,国企老总们的“职务消费”将更加规范。

  上海国有资产总量庞大,达到6000亿元左右,其中经营性资产集中在国资委出资或监管的大企业集团中。作为出资人,国资委选派产权代表担任企业集团的董事、监事,由他们来负责和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运营。“这些国有企业老总级人物的薪水如何科学定夺,”一直是国资委积极探索的问题。据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3+1”大薪酬模式从去年8月起开始推广,该模式中的岗位薪和福利属于固定收入,绩效薪则与所在企业的发展、改革成绩挂钩,而政府特别奖励是对作出重大成绩的老总们的褒奖。从今年开始,国资委已经按照这一模式给归口管理企业的产权代表们发薪酬。这位负责人强调,“大薪酬都是税前的收入,依法纳税是老总们自己的事”。

  据透露,各企业的岗位薪、福利以及绩效薪的具体标准因企而异,一司一策。按照产业类、投资类或科研类等不同企业的性质,以及企业发展或改革的不同时期,确立该给老总们多少薪酬,绝不会一刀切。

  老总们的“职务消费”,也将是国资委监管规范的重点。记者获悉,国资委力求明确划分“职务消费”之中的公务消费和个人消费,并分为三大块来规范:一,对于可以转为个人消费的,如用车费用等,国资委力促这一块费用货币化、显性化,最终纳入个人“大薪酬”范围中;二、对于决定老总出差是坐公务舱还是经济舱,住几星级宾馆等差旅费用,国资委要求归口企业将其标准化并公开;三、对于企业的招待费、业务活动费等,国资委督促企业加强预算管理,在小额、必须、合理、有预算计划等前提下进一步规范。(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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