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5日电 据法新社报道,就在加拿大批准同性婚姻的一年后,加拿大一法院日前批准一对女性同性夫妻的离婚诉求,创下了世界首例同性离婚的记录。
加拿大安大略省最高法院法官鲁斯-梅斯伯(Ruth Mesbur)于13日作出了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裁定:加拿大现行婚姻法对配偶的定义并不合法。据悉,加拿大现行婚姻法规定,只有男女异性结合的夫妇才可以申请离婚。
安大略省最高法院没有透露这两名女子的真实姓名,只是用“M.M.”和“J.H.”代替。这两名女子于2003年6月18日“喜结莲理”,就在安大略省上诉法院将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后一周后。但是,这对“夫妇”在结婚五天后就开始分居。
J.H.的律师朱莉-哈纳福特(Julie Hannaford)透露,这两名妇女曾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五年多。代理M.M.离婚诉讼的律师锡马塔-麦卡西(Martha McCarthy)说:“我们认为,批准同性离婚不仅在加拿大是史无前例,在全世界也肯定是首例。”据悉,这对同性夫妻是于今年6月在多伦多的高级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
梅斯伯法官说:“加拿大现行婚姻法对配偶的定义已经过时不够准确了,现在已经失去了法律效力。”
在同性婚姻方面,加拿大是世界上最为民主自由的国家之一。目前,加拿大已有安大略省、魁北克和卑诗省三个省份批准了同性婚姻,但批准同性离婚的目前还只有安大略一个省。(章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