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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副部长:中国将实行肺结核病人报病奖政策

2004年09月14日 22:25

  中新网9月14日电 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就中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指出,为了激励乡、村医生肺结核病人的发现工作,将从新增加的中央结核病防治经费中,设立肺结核病人报病奖的政策。

  王陇德具体介绍道,即由乡、村医生报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或)可疑肺结核病人,经县(市)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检查、诊断为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包括涂阳和初治涂阴活动性肺结核病人),要按照病人诊断的数量给乡、村和社区医生发放肺结核病人报病奖金。

  当前,结核病患者绝大多数分布在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其主要威胁对象是劳动力人口,62%的病人发生在15—59岁。因此,在结核病的控制工作中,要把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给予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

  王陇德称,该项工作已纳入中央经费的预算中,将在中央经费下拨后开始实施。为使此项工作规范化,已拟订出了“肺结核病人报病奖和肺结核病人督导管理费的发放办法”,将随着工作的启动,下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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