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4日电 最新一期的《瞭望》刊登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教授李忠杰的文章指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需要研究现实提出的课题,同时,又要善于研究和总结执政的历史经验。中国共产党成立80多年,其执政的经历,大致上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中国共产党主要是为夺取政权而斗争。但由于中国革命走的是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所以,在取得全国政权之前,中国共产党已经在一些局部地区建立了地方政权,有的,如在江西瑞金建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还是按全国性政权的构想建立的。
围绕着在革命战争环境下如何掌握政权、如何组织政权、如何运用政权的问题,中国共产党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大革命时期国共合作的广州革命政府,井冈山时期的红色政权,中央苏区的政府框架,延安时期的“三三制”、“精兵简政”,一些革命根据地开展的选举活动等等,都是中国共产党在局部地区执政的初步尝试和经验。
第二个时期,从1949年到1978年,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和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时期。
中国共产党设计和领导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也包括建立了新的政权形式和政治体制,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等等。
从1949年到1956年,党比较谦虚谨慎,注意科学地行使国家政权的职能。从1957年到1965年,随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党委加强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和管理,但也出现了权力过分集中、党对政权机关包办代替的趋势。“文化大革命”中,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先是遭到全面破坏,继而走向畸形发展。所谓“革命委员会”的体制,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党政合一,甚至“有政无党”。严重削弱了党的领导,违反了执政的基本要求。
第三个时期,从1978年到现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中国共产党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逐步改善党的领导。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意见。80年代中期,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比较突出的进展。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党对政权机关的领导,在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政权机关的作用。特别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全党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在党的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正在进行新的探索,进一步解决党在执政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