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频 道: 首 页 | 新 闻 | 国 际 | 财 经 | 体 育 | 文 娱 | 台 湾 | 华 人 | 科 教 | 图 片 |图片库
时 尚 | 汽 车 | 房 产 | 视 频 | 商 城 | 供 稿 |产经资讯 |专 稿 | 出 版|广告服务|心路网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河北原外贸厅副厅长李友灿受贿4000多万一审死刑

2004年09月10日 14:49

  中新网9月10日电 今天上午,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河北省原外经贸厅副厅长李友灿受贿案公开宣判。李友灿因犯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新华网消息,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李友灿在担任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兼河北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索取和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744万余元。案发后被追缴赃款、赃物及被扣押财产共计人民币2837万余元。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友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败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李友灿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人李友灿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赃款、赃物及扣押的财产上缴国库;未追回的赃款继续追缴。(董智永、丁力辛)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