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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立法 年内出台新司法解释

2004年09月06日 10:30


    9月6日,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从现在至2005年8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盗版光盘和商标侵权为重点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并将北京、上海、天津等15个省市列为重点地区,进行重点整治。中新社记者:史利

  中新网9月6日电 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今天上午表示,在全国保护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中国将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立法,比如说在年底以前,出台新的司法解释。

  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张志刚称,关于办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将按照吴仪副总理在第十五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上做的承诺,在年底以前出台。

  张志刚还说到,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就关于办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而且还征求了部分外商投资企业,部分驻华商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已经形成了初稿,经过了几次修改。

  张志刚指出,这次出台的内容,会适当降低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在刑事制裁方面的门槛。同时,对在线盗版、假冒侵权产品的运输、储存和分销等侵权行为的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据新华网、中国网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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