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6日电 200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出文件,要求在中西部部分地区的农村对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这个消息的发布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参考消息》引用海外媒体的评价说:“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创举,标志着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路和机制的重大转变,也昭示着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更加尊重人权。”
在受到高度关注的同时,计生新政策的很多细节对公众而言还比较陌生。针对这些问题,国家计生委财务司司长张汉湘一一解答。
新政策尚在试行阶段
张汉湘指出,奖励扶助政策是针对农村地区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这个政策目前还在试行阶段,这个部分计划生育家庭针对只生一个(孩子)和双女户(只生两个女孩的)家庭,而且父母要求60岁以上。
根据中央部署,试点工作将在四川、云南、甘肃、青海、重庆等西部5省(市)和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河南、湖南、湖北9个中部省份的9个市(地、州)以及贵州的遵义市进行。
显示国家以人为本理念
张汉湘说,从处罚多生到奖励少生,强化了利益导向,强化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这个转变的背景就是,中央确定新的科学发展观,以民为本,以人为本的理念。
十六大后中央提出关心弱势群体,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国家在1995年就对计生委的工作提出了两个转变的要求,即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在这之后,计生工作就开始尝试强化利益导向,对一些计划生育执行者实行奖励和扶助政策,经过逐步的形成和完善,上升到国家的政策和制度。
群众欢迎这个奖励扶助政策
张汉湘介绍,奖励政策就是指试点的农村地区只生一个孩子或两个女孩的父母只要谁满60岁了,谁就可以得到每个月50元(每年600元)的资助。
虽然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没有什么吸引力。但是在西部地区和中部农村地区很管用,一个人600块,两口子一年就是1200元,在西部地区这就等于农民一年的纯收入。
从目前看,群众对这个政策非常欢迎。有的人说,这等于送给我一个儿子,四川一个老太太说,我一年问我儿子连20块都要不到。
2.1亿资金扶助农民
张汉湘说,这个政策是由主要是国家和省级财政出钱。对于西部地区,中央出80%,地方配套20%,地方配套以省级财政为主。中部地区是中央、地方各担负50%,地方配套也是省级财政为主。
这笔资金全部是由公共财政负担。以前的罚款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现在已经是全部直接上缴财政,是不自留的。为了支持这个政策,国家今年一年已拿出了1.6亿专项资金,加上地方的出资总共是2.1亿。这个是和社会抚养费没有关系的。完全是由公共财力保障的。这实际上也是国家利用公共财政扶助农民的一块。
发放奖励四权分立
目前计生委掌握的数据是,有35.2万人符合领取计生奖励金的条件,对于如何将这些钱下发到这35.2万人手中?又通过什么办法来监控和监督问题?
张汉湘介绍,这些钱是通过财政直接下发到各受扶助者的个人账户中去的。为了保障这些钱在下发途中不会出问题,我们在机制的设计上还是比较严密的,这个机制可以叫四元结构:资格确认权、资金管理权、资金发放权和监督权,这四权是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和执行。
资格确认权是由计划生育部门负责;资金管理权是在财政;资金发放是由地方政府委托有资质的银行、信用社或者邮局来发放。监督一块儿涉及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制度监督以及每一个环节的监督,所以目前具体由哪一个部门来执行这个责任,我们在设计方案中还没有最后明确,但是关于监督的框架和内容已经确立。
资金监管透明化
张:一个是对资格确认的监督,这块是非常关键的,谁符合条件?谁不符合条件?有一整套的确认程序,群众主动申报———村民大会评议———张榜公示,村、乡、县三级都要公示,公示的内容还包括举报电话,各级都要求公布举报电话,省和国家也有。此外还有关于农村计划生育扶助的网站,上面也有举报的窗口。
资金管理的监督我们分两块:财政这块,主要是国家对省级的监督,省对地区一级的监督,这个逐级的监督,主要是看资金到位和配套的情况。此外,在地区或者县设立专户,财政资金到专户后,直接转到银行、信用社或者邮局,之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转移到为这些个人开设的账户上。
超生处罚不会终止
张汉湘表示:对超生处罚的工作还依旧进行,处罚是不能放弃的,要管理就必须要有处罚。只是以前是处罚为主,现在是以利益导向为主。
张汉湘还表示,这个制度目前的执行主要就是为了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问题,将来会慢慢地和养老机制结合起来。目前我们就是要通过这样的逐步探索在农村建立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据《新京报》,作者:吴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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