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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药品广告充斥媒体 国家药监局通报2600多个

2004年09月04日 11:09

  中新社北京九月三日电(记者曾利明) 从今年五到七月,全国共发现二千六百六十个违法药品广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公布了这些违法药品广告的名单,并撤消了其中三个药品广告的批准文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的最新调查报告显示,这些违法药品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伪造冒用批准文号、使用过期失效文号和擅自篡改审批内容。药监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被撤消的三个药品广告的批准文号是:黑龙江哈尔滨华雨制药有限公司的木竭胶囊广告;河南京豫药业有限公司的盐酸丙卡特罗片广告;山西省吕梁中药厂的益视颗粒广告。

  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透露,今年以来,有关医疗机构以广告形式误导消费者择医购药的投诉明显增多。有些小医院、门诊部或其他医疗机构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做广告,对消费者就医、治疗、购药进行误导甚至欺骗,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为此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不要轻信虚假医疗广告;择医购药一定要选择正规医院;择医购药要保存好病历、处方、挂号凭证、各种检查和化验报告、收款收据等有效凭据,一旦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完)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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