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女星张柏芝较早前被发现在干诺道中近港景街驾驶私家车而未携带驾驶执照,昨日透过书面向东区法院特委裁判官卢恒福承认传票对她的有关指控,被判罚款一千港元,十日内缴交。
根据传票指,本年七月四日晚上六时二十五分,张柏芝在没带执照驾驶她的私家车(车牌编号KX×01×),在干诺道中近港景街行驶。此外她尚被票控,指她在上述地点横越了附有虚线的连续双白线,但她未有就该传票以书面表达认罪与否,故此法院会再派有关传票给她。
据张柏芝经纪公司中国星发言人李小姐回应查询时表示,张柏芝常把证件放在公司内,事发当日可能她忘记带回证件。收到传票后,她交律师处理,并由律师协助下,去信法院承认有关指控。至于被指尚有一张指她横越双白线的传票未有向法院表明认罪与否,发言人指张柏芝仍未收到该告票,收到后,亦会交由律师按正常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