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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扬强调:各级法院要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

2004年08月31日 22:45

  中新社北京八月三十一日电 (记者 朱大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在此间强调,刚刚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并将于明年五月一日起实施。这对于完善和改革中国审判制度将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们要扎实细致地做好法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部署。

  肖扬在讲话中说,《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它的公布和实施,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发展,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新起点。

  肖扬说,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作用,必须正确处理好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关系、提高司法效率与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关系、法官职业化建设与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关系。

  肖扬强调,当前,法院要扎实细致地做好这部法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立法原意,从思想上克服和杜绝陪审就是陪衬等错误认识,真正把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来落实,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措施来落实。法院要积极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研究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管理、经费保障等工作。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要在明年五月一日前完成。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将制定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细则,对陪审案件的范围、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等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更具操作性的意见,保证这部法律的准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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