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频 道: 首 页 | 新 闻 | 国 际 | 财 经 | 体 育 | 文 娱 | 台 湾 | 华 人 | 科 教 | 图 片 |图片库
时 尚 | 汽 车 | 房 产 | 视 频 |精品商城|供 稿|产经资讯 |专 稿| 出 版|广告服务 |心路网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商务部:将对台湾地区的化纤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

2004年08月27日 16:35

相关报道:商务部公告:对台化纤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全文)

  中新网8月27日电 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今天发布2004年第43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以下简称“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66长丝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并决定对该被调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自27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5% )向大陆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被调查产品是针织和机织的原料,其织物可做服装面料、里料、床上用品、妇女贴身内衣、泳装、运动服装面料、各类袜子、蚊帐织物等。

  商务部于去年10月31日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66长丝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立案后,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的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了调查。现初步裁定原产于台湾地区进口的锦纶6、66长丝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大陆锦纶6、66长丝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同时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编辑:张明】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