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7日电 据法制晚报报道,沉寂了一阵的饶颖律师皇甫大卫昨日向媒体披露,其所属的律师事务所已正式决定与饶颖解除代理关系。皇甫大卫将于近日向北京市司法局提出申请,在不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前提下,公开本案的真实内幕。律师在未结案之前将案情公之于众,是否不妥?
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的董处长透露,2004年5月15日出台的《北京市律师保守执业秘密规则》中规定,律师保守秘密的范围包括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客户商业秘密、当事人隐私和其他未公开的客户信息,一般情况下,律师是不可以公布案件情况的。
关于皇甫要向司法局提出申请的事项,董处长表示,从行政管理角度来说,司法局没有这项许可和批准项目,也就不存在批准的问题。而且如果涉及到保密事项,司法局也不可能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