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6日电 贪官都利用什么时期非法积累巨额财产?今天的《法制晚报》刊文说,经过调查发现:贪官捞钱有五大“黄金期”。
时机一:企事业单位改制时
据《检察日报》报道,今年上半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在所查的78件大要案中,涉案金额最大、窝案人数最多的案件,均发生在企事业单位改制之际。
有分析认为,企事业单位改制之际,是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犯罪的多发期;贪污人员多为企事业单位的中高层干部及主管干部;贪污资产为企事业单位的所有国有集体资产,包括所有能操控的资金及其贷款、救济款、上缴利税、下岗职工生活费、职工社会保险费、员工福利安置费等。
时机二:干部提拔、调动之机
买官,作为一种利益的交换,已被不少人视为回报率最高的“投资”。
被媒体称为“建国以来最大的卖官案”的主角马德,在先后担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副市长、绥化地区行署专员、绥化地区地委书记、绥化市市委书记期间,利用提拔任用干部等职务便利,大肆卖官,疯狂敛财2385余万元,所涉及的领导干部达到260多人。
8月初,马德卖官受贿案已移送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该院将于近日对马德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时机三:家庭婚丧嫁娶时机
平常人家的婚丧嫁娶本是很正常的事情,某些贪官却利用这个时机大肆贪污。
因受贿罪、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的湖南省常德市原市委书记、纪委书记彭晋镛就是一个典型。在他的犯罪事实中发现,彭在母亲去世后,把为其母操办的9000多元安葬费在下属某局所得的一项奖金中报销;同时,彭还趁机收受人情礼金20多万元。
时机四:下基层视察、出国考察时
借出国学习、培训、考察之名,行参观、游览甚至“开洋荤”等违法违纪活动之实,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流行腐败方式。
深圳市原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炬担任深圳市国土局局长、副市长期间,利用出国考察、参加有关会议以及逢年过节之机,先后收受他人礼金折合人民币10.7万元;收受他人贿送的金银珠宝首饰、纪念金币、名贵手表、摄像器材、高尔夫球具及名人字画等贵重礼品一大批。
广州中院以受贿、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王炬20年有期徒刑。
时机五:土地或工程项目分配期
有统计显示,伴随着日渐频繁的经营土地活动,全国每年国有土地收益流失达上百亿元。
湖北省原副省长孟庆平在担任海南省副省长期间,利用主管土地审批工作之便,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4万元、港币1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河北省原副省长丛福奎通过帮助他人审批项目、承揽工程等,大肆索要、收受巨额钱物,被依法查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经手批出的土地,明显属于国有资产流失的就高达10亿元。
针对这个现象,有专家分析认为,这些问题是诸多深层次矛盾的综合反映:银行金融系统的问题贷款;大小贪官违规批地,随意更改建设规划,大搞权钱交易;少数地方政府甚至运用行政手段强圈耕地,暗箱操作。
从沈阳“慕马大案”到厦门远华走私案,从胡长清到成克杰,这些违法乱纪者都利用土地征用、审批制度的漏洞获得了巨大利益。他们也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郭媛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