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6日电 据新快报消息,昨日,广受关注的“芳村建行骗贷案”在广州市芳村区法院开庭,包括芳村建行原行长张森淼在内的5名银行工作人员出庭受审。
——案发:审计署报告揭黑幕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的2002年的年度审计报告中有这样一段:“(审计署)抽查建行广州地区八家支行的楼宇按揭贷款,发现有10亿元是虚假按揭,有的不法分子甚至内外勾结,骗取银行资金。如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某副局长,1998年-1999年,冒用他人名义,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建行广州市芳村支行按揭贷款3793万元……”
报告中所指的汕尾市公安局某副局长名叫杨独立,案发后已被判刑。2002年6月,审计署正式派人进入建行广州市芳村支行调查,该案于是浮出水面。
在广东省公安厅专案组的彻查下,这起涉嫌虚假按揭骗贷4081万的案件渐渐拉出一大串涉案人员,继杨独立、陈永隆之后,原建设银行广东省芳村支行行长张森淼、原房信科科长陈炎斌和徐巧红、原房信科业务员林群海、原芳村建行光复路办事处主任黄健龙等5人被牵扯出来。检察机关昨日指控:张森淼等4人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黄健龙涉嫌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里应外合涉嫌骗贷4081万
据指控,1997年底,陈永隆先后认识了林群海等人后,几人一商量了一个法子,到芳村建行骗取按揭贷款。
1998年2月,陈永隆在汕尾组织了胡某等12人,谎称他们都是汕尾立强公司员工,并且为他们伪造高收入证明,且每人“购买”广海花园3套住宅。在根本无法缴清按揭首期款的情况下,他们前往芳村建行办理按揭贷款业务。
指控称,陈永隆首次申请贷款时存在种种疑点,当时就有银行审核人员提出了异议。但张森淼等人却排除层层阻碍,发放了贷款,只因为“收了他们(指陈永隆等人)的钱”。首次骗贷一举得手,陈永隆从芳村支行成功“捞”走人民币1320万元。
随后,陈永隆又在1998年至1999年,先后三次向芳村建行虚假按揭贷款2761万。四次的“里应外合”,陈永隆等人共从芳村建行获得贷款4081万元。这笔巨款最终被陈永隆以转账和提现的方式全部提走。
——行长科长相互推脱责任
在昨天的庭审中,几名被告相互推脱责任。本案第一被告、芳村建行原行长张森淼提出了芳村建行审批贷款实行的三级审核制度。他说,作为三级审核人,自己只负责对贷款的额度、利率等内容进行“政策性”把关;至于申请贷款人的材料是否属实,应该由自己下属,也就是一级、二级审核人负责。
而原房信科副科长陈炎斌等人则将陈永隆顺利拿到贷款的原因归结为行长的关照。
由于案情复杂,法官宣布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余亚莲、邓灵、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