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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强奸数十女性 广东东莞中院判处七被告重刑

2004年08月25日 10:16

  中新网8月25日电 昨天上午,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宗特大抢劫强奸案。7名被告以摩托车搭客为名,作案多达23次,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直至死刑。其中年仅21岁的张泽勇和另一被告李家新被判处死刑。

  据南方日报报道,7名被告均为外省来莞打工人员。2002年3月至2004年2月期间,他们在东莞多个汽车客运站,以摩托车搭客为名,将数十名外地来莞的女性被害人带到偏僻地段实施抢劫和强奸。

  令人发指的是,他们还对一些未成年女孩施以毒手,这些女孩初到东莞就惨遭恐吓、搜身、殴打和轮奸。在7名被告人中,年纪最小的张泽勇作案时年仅19岁,但他犯罪次数最多,手段也最为恶劣。有证据可认定的抢劫就有17次,抢得财物价值人民币36416元,强奸妇女8人。(郭文君、娟娟、李斯、王创辉)


 
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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