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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顶商人”身犯四罪 浙江嵊州一官员获刑20年

2004年08月25日 10:02

  中新网8月25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浙江省嵊州市城关镇原党委书记吴肖根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抽逃出资罪,24日被绍兴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红顶商人”吴肖根涉案的职务犯罪金额达360万元。

  吴肖根从1992年开始担任嵊县城关镇党委书记,不久后开始兼任该镇经济委员会主任、镇下属集体企业——嵊县三江实业总公司总经理。1994年2月,吴肖根兼任浙江三江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0年左右,三江集团开始酝酿改制。2001年11月,三江集团的全部股权被转制给吴肖根个人,在此前的2001年1月,他被免去城关镇党委书记的职务。

  在此期间,吴肖根先后30余次收受他人所赠的现金和礼券合计价值人民币123.9万余元。

  1999年8月,当时兼任三江集团董事长的吴肖根利用嵊州顶峰电厂(系三江集团与嵊州市电力公司合资成立)关停之机,指使电厂出纳黄某将100万元账外资金取现后,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占为己有。吴肖根还于1998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将三江集团的138万元公款挪用给时任嵊州市城关镇镇长的李百尧,供李百尧个人炒股之用。

  此外,吴肖根作为三江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该集团注资的三江进出口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900万元,造成严重后果。(陈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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