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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启动蓝黄橙红四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2004年08月24日 19:27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四日电(记者 阮煜琳)为规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中国气象局今天宣布启动蓝黄橙红四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气象局预测减灾司司长章国材说,通过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和信号,可以更好地发挥气象部门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因此,中国气象局制订了《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

  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沙尘暴、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十一类。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四级(Ⅳ,Ⅲ,Ⅱ,Ⅰ级),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同时以中英文标识,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统一发布本预报服务责任区内的预警信号。当同时出现或预报可能出现多种气象灾害时,可按照相对应的标准同时发布多种预警信号。

  章国材说,此前,广东、福建、上海等地规定的预警信号与此有所不同。气象预警信号作为一种公众预警信息,应该有统一的标准和信号,否则可能会给公众带来麻烦和误导。年底前中国气象局将与有关部门协调,力争明年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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