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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即将颁布六十二号文件 手机牌照再起波澜

2004年08月23日 22:03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三日电(记者 刘育英)国务院即将发布的六十二号文件明确了政府可保留的二百一十一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在涉及电信的项目中,只保留了“电信企业规划备案”一项,这再次引发了市场对“手机牌照”的猜想。

  二00四年第六十二号文件全名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经记者证实,该文件已于八月初出台,即将正式颁布。根据文件,手机生产并非需保留的非行政许可项目。

  部分打算进军手机领域但尚未得到牌照的厂商表示,手机牌照将松绑。

  六月底,《行政许可法》实施前夕,国务院下发了四百一十二号文件,确定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其中不包括移动通信产品。

  部分业界人士当时认为,手机牌照即将取消。但随后,信息产业部表示,四百一十二号文件确定的是无法律依据的行政许可项目,手机牌照有五号文件做依据,暂时不会取消,但该部正会同发改委修改五号文件。

  有业内人士认为,既然手机牌照不属于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之列,六十二号文件又表明,它也不属于需保留的非行政许可之列,因此应该取消。

  信息产业部一位官员数天前接受采访说,手机牌照是行政许可,还是非行政许可,目前还没有定性。

  曾炮轰过牌照制的工商联一位人士今天说,手机生产以市场为导向是大势所趋,但六十二号文件后是否继续实行牌照制还要看信产部的具体政策。

  据悉,至少有十几家企业正在等待手机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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