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1日电 据重庆晨报报道,20日下午,中共重庆市委研究决定免去卢胜贵忠县县委副书记职务,提议县人大免去其副县长、代理县长职务。
根据中共重庆市纪委和市公安交警总队联合调查,2004年7月17日11点左右,卢胜贵驾驶一辆长安面包车在忠县忠州镇香山路97号房屋处,突然驶上人行道,将停在人行道上的二轮摩托车撞倒后,又将行人黄昌珍、周顺文撞倒,致一死一伤。卢胜贵本人也因此造成胃网膜、横结肠膜破裂,腹内出血2000多毫升,到医院救治。事故发生后,卢胜贵当即离开现场,也不向组织报告,其同车人员谎称是自己开车,掩盖事实。
7月19日,重庆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组织有市公安交警总队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奔赴忠县,查清了卢胜贵肇事的事实。8月6日以来,卢胜贵被市纪委实行“两规”,交代了肇事经过。重庆市纪委认为,卢胜贵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安机关于8月20日下午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卢胜贵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