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3日电 根据新华网的报道,四川石油管理局近日对去年重庆开县“12·23”特大井喷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川东钻探公司领导班子作出处理,公司经理被撤职。
四川石油管理局认为,川东钻探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欧书伟同志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及事故危害扩大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决定撤销欧书伟川东钻探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职务,对班子成员母家坤、谭刚强、段德辉等人给予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
另外,四川石油管理局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井喷特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其他责任人作出处理。钻探公司机关、所属地质服务公司、钻井二公司等部门15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记大过、留用察看一年、撤职等处分。(田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