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3日电 台湾原住民共236人,以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参拜靖国神社违反宪法,并且因参拜而引起精神上的痛苦为由提出诉讼,向日本政府、首相和靖国神社要求赔偿各一万日元,13日大阪地方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方的诉讼要求。
据日本共同社消息,吉川慎一审判长不但回避宪法判断,并且指出“不认定(小泉参拜)是作为国家机关的首相的行为”,在同类诉讼中首次判定参拜为私人性质。
关于小泉首相参拜靖国神社一案,今年四月,福冈地方法院判决为违宪。但是,另两桩在松山及大阪地方法院(于本次诉讼无关)的判决结果是以不涉及宪法判断为由驳回了诉讼。司法判断上各有分歧。
此次原告是台湾的立法委员高金素梅,和参加过“高砂义勇队”并在靖国神社被一起祭祀的台湾原住民的后裔。
小泉首相从2001年8月到03年1月先后三次参拜靖国神社。来回都使用公家车,祭殿内的签名是"内阁总理大臣小泉纯一郎"。
原告方认为“以公职参拜,与禁止国家进行宗教活动的宪法内容相违背”。而被告方反驳称并非公职。
参拜问题,除了大阪的两件及福冈的一件诉讼外,在东京、千叶、松山和那霸等各地方法院、宗教人士也提出了诉讼。
司法判定动摇从“私人参拜”到“违宪”
有关小泉纯一郎首相参拜靖国神社的一系列诉讼案,在已宣判的3件中,13日的大阪地方法院的判决首次判定小泉参拜为“私人性质”,而今年2月的大阪地方法院判决为“公人性质”,4月的福冈地方法院不但定为“公人性质”而且认为“违反宪法”,有关参拜性质,司法上形成了两个截然相反的结论。
一系列诉讼中,首次裁定违宪的福冈地方法院的判决指出:从使用公家车,祭殿内的签名方式来判断,参拜是以“首相身份执行公务”的参拜,而且因为参拜而产生了“援助、助长靖国神社的效果”。严格解释了日本宪法的政教分离原则、得出违宪的裁定。
2月的大阪地方法院的判决,虽避开了宪法判断,但认定了是“以首相身份进行的公职参拜”。与此相对,3月的松山地方法院的判决,不但避开宪法判断,而且对参拜的公私区别也不下结论。
在小泉首相以前引起的靖国参拜诉讼中,虽然有1991年仙台高等法院判决的违宪,其它都没有在高级别法院的裁决,可以说司法上的态度取向并未成形。